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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LED路灯标准实验方法

上传人:未知

上传时间: 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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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积分球法测量LED灯的平均颜色

  用积分球光谱辐射计通过替代法可较方便地测量LED灯的平均颜色特性,其测量方法与积分球法测量光通量类似,可采用如下步骤测量LED灯的平均颜色:

  用普通白炽灯或卤钨灯作为标准灯,对积分球系统定标;再用同类型的LED灯作为标准灯校准积分球光谱辐射计;测量LED灯的光谱功率分布,按 GB/T 7922-2003和GB/T 5702-2003或CIE 15-2004推荐的方法计算被测LED灯的平均颜色参数。

  1.3.3 颜色不均匀度计算

  按6.10.1测得的LED灯在空间各方向的色度特性,按平均颜色不均匀性和最大颜色不均匀性的定义计算两参数的量值。

  台湾标准

  6.3 配光特性及发光效率试验

  LED路灯经枯化点灯1,000 小时后,于输入端子间施加额定输入频率之额定电压,以配光曲线量测设备测定光度分布曲线与总光输出,并以下列所示之方程式计算其发光效率。

  发光效率( lm/W)= LED 路灯之总光输出( lm) /LED 路灯之总消耗功率(W)

  联盟标准

  本技术规范第5.1条按照LB/T001-2009 规定的分布光度计测量方法进行试验;

  深圳标准

  8.1 光、电和颜色性能

  LED路灯的光电性能(整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色温、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初始显色指数)依据GB/T17263的要求进行测试,配光特性依据GB/T9468标准要求进行测试。

  三、光衰与寿命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

  6.6 寿命特性

  灯的额定平均寿命(5.9)和光通维持率(5.10)试验应按GB/T 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开关次数(5.11)试验在施加额定输入电压下,以30秒点灯、30秒关灯条件下进行15000次开关试验。

  广东标准

  9.6 光衰和寿命试验

  9.6.1 灯具老化方法

  灯具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20℃-30℃的环境中进行,灯具按正常安装姿态架设,按灯具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灯具以满功率工作。灯具在老化过程中,每24H中关闭不少于2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25 min~35 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30min。样品数量不少于3台。试验中,灯具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

  9.6.2 光衰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离灯具高度2米处下方测量中心点和沿道路方向的轴线上每距1米一个点的水平照度值,共测5个点,与各点初始值对比并得出5个点的平均维持率值。在2000H至5000H之间,每336H间隔测一次平均维持率值;如5000H时灯具仍然符合要求,则以2000H时的各点照度值为初始照度值,已测得的每336H间隔的照度值与2000H时对应的初始照度值比较并得出平均维持率,由上述10个点的平均维持率拟合曲线推算出平均维持率为75%时的寿命时间加上5000H,即为该灯具的寿命。选取其中1只路灯,同时用光度分布测试法测0H和2000H时的光通量,计算出 2000H光通维持率作为校准值。测量照度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1℃稳定3H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陕西标准

  1.4 开关、寿命和发光维持特性试验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进行开关试验,以30秒开和30/90秒关为一个开关循环,如被测LED灯能正常点亮,则记为一次有效开关,记录被测LED灯的连续的有效累计开关试验次数。如被测LED灯连续3次不能正常点亮或LED灯失效,则终止试验。

  在规定条件下正常点燃LED灯,从开始点燃起和以后至少每隔300H,记录一定距离下LED灯在参考轴方向上的照度,以照度相对值作为光通量的相对值。如LED灯在正常点燃的寿命测试期间失效,则前一个时间点为LED灯的寿命。

  在规定条件下正常点燃老练并测量多个同类型LED灯以得到LED灯的平均寿命。一般情况下,由于LED灯可能具备很长寿命,依上述方法进行完整的寿命试验可能十分耗时。为此,可以使用附录D的方法来外推计算得到LED灯的推算寿命。

  在规定条件下正常点燃LED灯,当时间达到3000H和6000H时测量LED灯的总光通量和平均颜色,并与LED灯的初始值比较,计算LED灯在该时间点上的光通维持率和颜色漂移。

  台湾标准

  6.10 光束维持率试验

  LED路灯完成枯化点灯后,在常态下持续点灯,于3,000小时后(不含枯化点灯之1,000 小时)以配光曲线量测设备测定其光通量值。

  深圳标准

  8.2 特定光通维持率

  将LED道路照明产品置于恒温恒湿箱内,设置为温度为50℃±2℃和湿度为90%±2,然后进行总共168H的测试,分成7个连续的24H周期。在每个周期中,前21H灯具AC电源电压为光源达到额定功率时电压的(1.05±0.015)倍,按此方法施压在产品上,剩余的3H

  断开电源。全部测试结束后再依据GB/T17263 的要求测试出其光通维持率。

  四、电性能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

  6.3 基本电性能试验

  灯的功率(5.3)和功率因数(5.4)按GB/T aaaa规定的方法测量。

  6.4 电磁兼容

  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5.5.1)试验按GB 17743的要求进行。灯的输入电流谐波(5.5.2)试验按GB l7625.1的要求进行。

  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5.5.3)试验按GB/T 18595的要求进行。

  广东标准

  9.3 电磁兼容性

  按GB 17743和GB 17625.1的相关规定进行。

  9.4 灯具电性能

  在25℃±2℃的环境温度下,在稳压电源(与灯具标称频率相同)及LED路灯之间接入精度不小于0.5级的交直流电参数测试仪,使LED路灯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接通并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值(如灯具标称电源电压范围,则分别调节至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灯具工作2H,记录功率和功率因素值。

  陕西标准

  1.5 电源适应性

  采用交流电源供电的灯,分别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5%、100%、115%条件下供电,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供电频率分别为49Hz、50Hz、51Hz条件下,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

  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的灯,分别在额定电源电压的85%、100%、115%条件下供电,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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