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横渡镇白溪坝路灯照明基础工程
发布时间:2015-01-15 联系人: 黎葵鸯 吴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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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门县横渡镇白溪坝路灯照明基础工程 已由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审【2015】018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招标人为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位于三门县横渡镇。一个标段,预算造价为人民币496228元。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县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 2015年 1 月 15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黎葵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吴春莲 电 话: 0576- 地 址: 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电大宿舍B幢301室 邮 编:317100 附件1: 招标文件 附件2: 预算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 年1月15日 |
有效期至: | 2015-01-22 |
地点: | 浙江-台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