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城市管理局春节亮化工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3 联系人: 李女士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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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城市管理局春节亮化工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河口区城市管理局春节亮化工程 谈判文件发售时 间: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6:30 时 ( 正常上班时间 ) 谈判时间: 2013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 : 30 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 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首 一、项目编号: 东河国资政采 [2013]062 号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采购内容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 2014 年春节亮化工程,黄河路、海宁路、商业街、中央街灯杆悬挂亚克力 LED 灯笼的设计、安装、维护。要求各供应商自行提供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 、黄河路 151 套灯,每灯杆悬挂一串 /2 个。 2 、海宁路 212 套灯,每灯杆悬挂一串 /2 个。 3 、商业街 40 套灯,每灯杆悬挂一串 /3 个。 4 、中央街 58 套灯,每灯杆悬挂一串 /3 个。 具体技术参数见谈判文件。 投资概算: 人民币 39.19 万元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基本到位。 工程地点:黄河路、海宁路、商业街、中央街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安装能力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企业报名时可同时提供由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也可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集中查询,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 可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 本工程报名期间由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通过邮件方式发放谈判文件,若未收到该邮件,各投标企业请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6 : 30 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谈判文件。 投标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 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 9050105100842050000568 ,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三楼接待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46 ) 3631059 15666215678 传真电话:( 0546 ) 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三 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有效期至: | 2013-12-27 |
地点: | - |